学生工作处、各教学系:
根据《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发放和管理暂行规定》(粤教高[2004]27号)和《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》(粤工贸院[2015]150号)等文件规定,教务处开展12月份学历证书换发工作。
结业生许祺沛等135名学生于2016年9月申请回校参加补考,经审核,以上135名学生考试成绩合格,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满足毕业条件,准予毕业。现决定给予换发毕业证书,请学生工作处做好就业的相关工作。
毕业证书已印制好,学生可到天河校区教务处办理换证手续,请各教学系做好通知工作。
附:1.16年12月换证名单--135人
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